阳区公共场所防艾工作,针对日常防艾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隆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综合监督执法所决定举办一期公共场所法律法规暨防艾培训会。
为圆满完成此次培训任务,我所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制定培训方案,制作课件、培训材料、防艾宣传材料、试卷等。
2018年11月20日,防艾培训会在明和酒店二楼明园厅如期举行,共有163名业主及卫生管理人员参加培训。会上,公共卫生监督股副股长就新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行了对比讲解,重点学习了《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同时,对公共场所防艾工作做了要求:公共场所经营者作为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依法履行艾滋病防控的责任和义务,落实好防艾工作,安排获得健康合格证明及艾滋病检测合格证的人员上岗,场所内摆放安全套或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设置防艾宣传专栏,摆放防艾宣传材料,保证安全套、防艾宣传材料摆放率达100%。
培训结束后,当场发放试卷163份,对参加培训的公共场所负责人及卫生管理人员做了测试,并且发放了防艾宣传材料1000份。